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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建筑师的创作热情和探索精神,推进我国建筑设计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提高建筑创作水平,为此,中国建筑学会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是中国建筑创作优秀成果的最高荣誉奖,该奖每两年举办一次。奖项分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优秀奖”和“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佳作奖”两个等级。依据《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申报及评审条例》的规定,该奖项的产生,采取由单位或个人申报、单位签署意见、然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办法产生。通过评奖活动,表彰获得建筑创作优秀和佳作奖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和主要创作人员。
该奖的申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的项目在申报前应为已建成的工程;
(2)工程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建设和投资规模;
(3)主要设计创作人员应为中国建筑学会会员或本会地方学会会员。
由多家单位合作设计的工程项目应联合申报(含与国外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国外企业在国内设计的工程项目可自行申报;我国企业在国外建设的工程项目,符合报送条件的亦可申报。每项工程项目申报本奖仅限一次。在设计单位和创作人员的署名上有争议的以及出现过质量事故并导致不良影响的项目,不予受理。
该奖的获奖项目,由中国建筑学会对外公布,对获奖项目及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