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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广大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建筑创作,提高我国建筑设计和城乡建设总体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于2000年设立了“梁思成建筑奖专项奖励基金”,同时设立了“梁思成建筑奖”,以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重大成绩和贡献的杰出建筑师。
“梁思成建筑奖”是授予我国建筑师的最高荣誉奖,并被定位为中国建筑师的终生成就奖。该奖2000年进行了首届评选,首届梁思成建筑奖主要是授予建国50年来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0名建筑师(实际评出9名)。自2001年起,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为梁思成建筑奖两名,“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至4名。每位梁思成建筑奖获得人员,将从《梁思成奖励基金》中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获得梁思成建筑提名奖的人员,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依据《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办法》的规定,该奖项的产生,采取由个人申报与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然后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后由建设部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办法进行。梁思成建筑奖的被提名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周年。
申请梁思成建筑奖人员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建筑设计代表作品能得到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2)建筑设计代表作品一般应在国内或国际上获过重要奖项;
(3)在建筑理论上有所建树,并有广泛的影响,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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